胖胖瓜 wrote:檢舉達人如何解決?執法單位如何執法?
上帝對他的神職人員性侵都視若無睹,還上帝!
全錯, 魔人之所以魔人就不是你想的這樣, 這個不能做, 就做其他事情, 像捷運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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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朋友,你想多了。
第 5 條1.各級政府對於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應給予適當獎勵。 2.前項獎勵方式及預算由各級政府依其權責分別定之。
我沒有在嗆你,你誤會了,而且要嗆你的話還有甚麼敢不敢喔?[沒有不敬的意思]。另外,不是淦繳檢舉人,是淦繳那些自以為正義的檢舉魔人,這個制度不是被檢舉人弄爛,是被檢舉魔人弄爛的
少來, 魔人哪裡有少違規了
水啦~不違規,怕檢舉?
sidetheboy wrote:政府怎麼可能會放棄,(恕刪)
要反政府, 那不要違規讓政府少了一份收入不就好了....
羊毛出在羊身上,國庫的錢也不是執政黨賺的,全部都是大家的納稅錢。政府少了一份收入XD。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政府與警政單位近期已(恕刪)
停紅線,掀後箱蓋遮前車牌絕對不嚴重,縮王兼凹王=咒王,我有幫你說話喔[偷笑]
那麼文中所提的 在不影響(不嚴重)交通的----- 紅線違停就給他停下去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