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水蜜桃 wrote:無良!工程車升降台未收騎士擦撞倒地遭曳引車輾斃 當然工程車要負全責! (難道不知道路上很多騎士視力都不好? 還放鐵板出來這麼多想收割人頭嗎?)這個幾周前有 一樣的聰明檢察官起訴過路邊違停 害鑽車縫婦人被大車輾斃, 幾乎一模一樣的車禍但是為什麼 機車騎士 行進中鑽車縫 被輾斃的新聞幾乎每周都有是真的有甚麼急事要這麼趕? 從聯結車旁鑽車縫 同車道超車/並行?這種危險駕駛習慣 還是改掉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