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點 南投中寮139縣道 騎士認為女警架設機器取締超速是偷拍上前錄影質問引爭執 女警見狀起身制止表示 【我們在執行公務,你不能給我們拍】 騎士後來向警政署投訴 當事草屯分局回覆 【女警有依規定在前100公尺到300公尺設置「警52」測速取締標誌並沒有用偷拍手法陷民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