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6 11:51 聯合報 / 記者余采瀅/台中即時報導
一名台電外包商日前將車子停在私人土地上,遭地主驅趕並告知別亂丟垃圾,4天後疑不滿開車行經,故意丟棄一包垃圾,袋中裝寶特瓶、便當盒等廢棄物,被地主架設的監視器拍下,地主向台中市東勢警分局及台中市環保局檢舉。環保局根據車號,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如確實違規,將依廢清法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款。
一名台電外包商,上月28日到台21線天冷往國姓方向進行高壓電塔線路清潔工作,將車子停在私人土地上,張姓地主發現後告知未經許可怎可進入私人土地亂停,並要他們不可隨意亂丟垃圾,外包商疑似心生不滿,9月1日上午開車行經,將車開進私人土地,並丟下一包垃圾離去,過程都被地主架設的監視器拍下。
張姓地主說,自己的私人土地長期遭行經車輛亂丟垃圾,才清除兩大袋垃圾,最近又發現有垃圾,經查監視器發現,一輛吉普車跨越雙黃線逆向丟了一包東西出來,由於車子相當眼熟,再查發現是台電的外包商,提供影片向警方檢舉。
東勢分局表示,因民眾提供的影像車牌部分模糊,恐無法開單處罰,且因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僅能供刑事案件,無法作為交通違規之用;亂丟垃圾部分,已將相關資料函轉環保局依法究處。
環保局表示,9月1日接獲民眾提供影像陳情案件,查明棄置地點位於台21線5.9公里處,由白色休旅車所為,後續查明車主後將通知其到案說明,於確認違規事實後,將依違反廢清法第27條規定告發,並依第50條規定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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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要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