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保險員的通知, 他拍初判表給我看
結果有點訝異, 我以為可能會有一半肇責,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機車行駛時, 不得駛出路面邊線(安全規則第99條1項5款), (跨越槽化線駛出邊線)
前幾天有跟對方接洽, 聽聲音口氣態度也很和善, 心想應該不會有無理的要求,
這樣讓我猶豫要不要回原廠出車體險, 主要是右前輪有多處刮傷, 原廠報價四萬多 不含工資 德訂 等一個月,
如果外廠輪軭烤漆 幾千塊解決.
先把目前進度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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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昨天傍晚在 博愛路(南下) 右轉九如二路時與機車擦撞
要進行右轉彎之前, 我方車輛已經儘量靠右關門了
已經關到旁邊都是槽化線以及路肩線,
結果騎士卻騎在槽化線上以及路肩旁進行超車,
最後撞擊到我車子的右前方.
周遭有些朋友都跟我說你轉彎車, 機車直行車
轉彎車肇責部分有可能比較大,
但是我事後只是看後行車紀錄器 發現我的右方 不是慢車道也不是道路
騎士卻從右方超車.
我已經很小心開車 但還是發生車禍
有人可以提供一些看法嗎?
附上行車紀錄器的影片
前鏡頭
後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