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yc4388 wrote:右轉居然沒發現照後鏡沒開,真的是裝飾品 原來是盲開,去檢舉吧 BEU-9620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6 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