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帝王條款!撞闖燈行人法院撤銷罰單

行人這種帝王條款早該廢除
而且應該加入:肇責高的該賠肇責低的駕駛者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43711

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日前開車撞上一名闖紅燈的路人,雖然對方違規在先,但因為是在斑馬線上,規定得禮讓行人,林姓駕駛被開罰2千元,讓他不滿提起行政訴訟,後來法官發現,行人衝出來到被撞上,駕駛只有2秒的反應時間,就算煞車也無法避免事故,最後裁定撤銷罰單。

明明好好的開在內線車道上,才剛通過綠燈路口右邊衝出,一名男子加速衝到路中央砰的一聲撞上,他一度趴在引擎蓋上才滑下去,手上物品散落滿地,駕駛也嚇得趕緊報警。 這起車禍其實發生在去年11月30日,林姓駕駛開車行經台北市萬華,環河南路和平西路口卻撞上喝醉闖紅燈,但走在斑馬線上的鄭姓男子。

記者何冠毅:「果然行人這邊又搬出了帝王條款,主張行人在穿越道上有絕對路權,沒想到這次卻在法院上面踢到鐵板。」 北市交通裁決處主張斑馬線上,行人有絕對路權開出2000元罰單,林姓駕駛不滿提行政訴訟,但法官發現車輛通過路口時明顯是綠燈,行人是酒後突然衝上斑馬線,時間不到2秒駕駛根本來不及反應,就算煞車也無法避免事故發生,認為不能歸責於林姓駕駛因此撤銷罰單。

不管像這樣轉彎時發生碰撞,或是直行時撞到人,只要行人走在斑馬線,車輛就得禮讓,去年一整年共有1806件行人事故,卻只有97件確定過失的是行人,這回關鍵2秒讓帝王條款罕見被破除,雖然只是撤銷罰單,不代表完全免賠,卻也證明了行人在斑馬線上不是永遠沒責任,誰違規法官也會判斷。
2021-07-13 13:34 發佈
帝王條款是有存在的需要,而裁決單位最保險的做法還是遵從此條款
幸好有明理的法官做判決,只是非得多跑一趟法院浪費大家時間

最噁心的這個行人,還好意思就這點提出

問題是如果嚴重到死人了,法官還能不能敢不敢這麼明理呢
當你不害怕錯過什麼,你就有拒絕一切的本錢
這只是撤消罰單,但是撞人刑事還沒有走完。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