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 小弟家中有一23年老車,經常故障已不堪使用,不打算再修;因半年內也還沒買新車打算,故想先將車子辦理撤銷或停駛,節省稅金跟保險,目前有地方可停車,可否等到將來有買車需求時,再去辦理一次報廢,再獲得減免5萬貨物稅.不知道這計劃是否可行,謝謝
minix wrote:停駛 期限只有一年 ...(恕刪) 感謝回覆小弟知道停駛一年後會有註銷牌照的規定,但如果是假設停駛2年,已被註銷牌照的情況下,第三年才想買新車,想了解的是,是否還可以將註銷車轉報廢,再來取得這補助5萬的資格,謝謝先進們指導
恩....網路查到的資料....2021年5月7日修正的貨物稅條例,自2021年1月8日起車齡10年以上的汽車(車子需在監理站登記一年以上,報廢或出口都算)可以減免貨物稅5萬元,但是....必須在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才可以申請......,所以,您斟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