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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幫幫我解惑關於路權

這是小弟第一次發文實在是找了很多文章但是總是不得其解

事情是這樣小弟經巷口橫越四線道 以過雙黃線但是被副駕駛座來車撞到右方車頭

小弟的巷口無號誌燈 有個 讓 字路標

對方 無駕照(他本來是凹說他有 經警察查證他無駕照)

後來有初步判定 肇事比例 是三比七 我三他七(不是交通大隊判的)

問題在於路權上是他對 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有朋友建議說要炒才會有糖吃炒到法院去

不是說自己想要賠償因為我有保險 但是沒有保到自己車子是有賠對方 只是對方態度真的很不好

他也被警察開單 當然現在他還是在開車

想請問的是我只可以乖乖賠償他(無照駕駛)他後來又認為比我對的 說話的聲音超大還一直要他家公私會計跟我談

ps 我開車不快 總是很小心 那天他有說他趕這帶小孩
我知道 路權至上 但是對方沒駕照還可以這樣囂張 真得很奇怪

沒帶身份證都不可以投票了 為啥沒駕照可以開車還算他對 我到是很懷疑他駕駛的判斷能力跟技術

我是該如何是好 各位大大有好的辦法嗎?
2008-05-30 2: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權
沒駕照跟車禍..
一碼歸一碼..
這是算是迷思吧..
許多人一聽到對方無照駕駛..
往往都會抓著不放窮追猛打..
可惜無照駕駛警察來就是開一張6千..
你們的車禍跟無照如果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這點對你來說沒啥意義的..
嗯嗯 , 這個真的不懂....

如果沒駕照 , 不就是沒有駕駛車輛行走於路上的權力??

但是現在又是說如果肇事 , 有沒有駕照不是主要因素

那這個有沒有駕照 , 不就只剩可以開單的功能而已嗎???
blackoxoxo wrote:
事情是這樣小弟經巷口橫越四線道 以過雙黃線但是被副駕駛座來車撞到右方車頭
...(恕刪)

看到這行字.我認為你已經跨越雙黃線.對方是在他的車道上.
已路權來說.應該是他的贏面較大喔.
還有.記的一些車禍的判決...有無駕照並不是裁決的重點喔.
樓主的問題可能真的是在橫越雙黃線上面
對方的三分責任可能是因為 "應注意而未注意" 吧...
簡單講一句就可以明瞭了

有駕照撞死人的多還是沒駕照撞死人的多?

答案是有駕照的撞死人的多
因為路上"合法駕駛的大部分都是有駕照卻又撞死人"

有駕照都會撞死人了
代表有駕照不能證明不會發生事故以及撞死人

所以並不代表說沒駕照"一定"會違規或是"撞死人"
沒駕照全部錯這個道理在上法院行不太通
有諸多案例可以看見通常都是被罰錢而已
因果要素很薄弱

欠缺駕照但是並不代表該人安全觀念薄弱
舉例
哪天是大大你超速撞死沒有駕照卻安全行駛於速限內以及車道內
結果你一個太爽了把他撞死
那重點來了
是不是他沒駕照所以完全不該上路~他反而還要賠償超速你的?
理由是:我超速是超速啦!!他沒駕照就該死咩!!不能上路啦!!
一切都一切...都來自於你那不安穩的心 所以選擇飛馳...只是在一念之間...
我認為樓主的問題點在於

1.對方沒有駕照,所以代表對方不應該有開車上路的權利(沒有駕照代表此人對於交通規則及駕馭車的技術,屬於未考核的狀態,有極大出事的可能)

2.樓主在跨越四線道的過程

blackoxoxo wrote:
經巷口橫越四線道 以過雙黃線但是被副駕駛座來車撞到右方車頭


代表在撞擊的時間點前,樓主已經行駛超過四線道的一半了。而對方沒注意就撞上來。

不知在現行路權主義之下,支線的車輛是否永遠都要讓幹道的車輛呢?(即使支線車輛已經先開過去,但幹道車輛因超速或其他原因而撞上,支線車輛永遠無法是0%的過失?)


不知樓主有無現場照片,PO上來大家分析一下吧。
percylin wrote:
代表在撞擊的時間點前,樓主已經行駛超過四線道的一半了。而對方沒注意就撞上來。
不知在現行路權主義之下,支線的車輛是否永遠都要讓幹道的車輛呢?(即使支線車輛已經先開過去,但幹道車輛因超速或其他原因而撞上,支線車輛永遠無法是0%的過失?)


樓主被撞在車頭部位的話還是吃虧
如果是撞在車身甚至車尾的話才比較能主張已取得路權

如果是雙黃線的話那就更沒得講了
不過這部分樓主的說明不夠清楚

blackoxoxo wrote:
以過雙黃線但是被副駕駛座來車撞到右方車頭

雙黃線應該是不能跨越
我認為.跨過雙黃線是造成這場意外的主要原因..
尤其是你被撞的位置是右前車頭位置..
你要負大部分責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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