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開會通知單,一定要去嗎

之前因為機車停在人行道上,結果因為發生了車禍,機車被掃到,車子倒了不過沒什麼事,還能正常使用,後來收到了通知單,因為過快一個月了,而且沒做什麽鑑定檢查,感覺去了也沒用
2021-06-19 21:52 發佈
奕談 wrote:
之前因為機車停在人行...(恕刪)

可以不到場,除非你有對原本肇責有意見,或是其他要補充的。
不然基本上這種不在場的車禍,除了警方拍照,以及現場監視器外,
去也只是去聽對方亂蓋,
委員們也不會採信一面之詞,還是需要看物證的!
kuma3455 wrote:
去也只是去聽對方亂蓋,


實在…但是以現在的鑑定技術,不是你說了就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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