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問各位對我這場車禍的看法,先看現場圖
1.google實景

2.車禍現場圖+google衛星地圖

今天剛拿到現場圖,發現我被認定是A車,覺得有點在意,因為我認為我不是肇事主因。我
朋友陪看監視器畫面也覺得不是我。
當天的狀況是,我騎機車行經大坑路三段,方向是蘆竹往林口,這邊有個九十度的大彎,
也就是我出事的地點。我上坡到轉彎處時,發現左側急駛一台汽車,他沒順著幹道轉彎,
反倒是直行往前方巷子的方向去。雖然我在轉彎之前及時在最後一刻煞停,但我還是被撞
。因為我是爬坡,車速不快,對方只撞到我機車車頭,但對方是下坡,速度快,我的車整
個被撞飛。
我認為
(1)雖然是彎道,但我只有一個方向可行走,我認為我是順行不是轉彎,或被歸類為轉
彎車。另一點是我被撞的時候是直行準備要順彎的時候,我有在注意來車。
(2)我是上坡車,對方是下坡車,我必須到一定位置才看得到對象的車。
(3)上下坡彎道前有彎道標示和急彎標示,上下坡彎道前都有安全方向導引標誌。
上坡,我方行車方向

下坡,對方行車方向

(4)對方極有可能超速,看現場圖他撞到我的位置,到他煞止的位置判斷
但由於這邊有兩個小巷,巷子均為死路,只能同路進出,我不曉得警察會不會認定這邊屬於十字路口,這樣就變成我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當然等初判表出來就知道肇事責任了,但還是想聽聽大家的看法
這邊先謝謝大家。
消息更新:
初判表出來了,

我是覺得警察寫得滿中性的,但我的保險公司看到轉彎,就認為我的責任比較大,我是覺得如果我的問題比較大,警察就直接寫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就好,寫未注意有點模糊。我們彼此的車損估價差不多,考慮到車禍鑑定還要多花費用,我有點不想再申請車禍鑑定。
感謝大家熱烈的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