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這一根東西翹這麼高的柱狀物,還這麼剛好就遮住了某個車號,殊不知有法就有破,該來的躲不掉,除了要回監理機關驗車還外加幾張罰單。奉勸車主與其把心思放在偷雞摸狗上還不如學習正確的駕駛觀念,沒有違規就沒有罰單才是硬道理。 當天檢舉當天回覆,公路總局這效率就是讚。
colin-h wrote:一個合法的拖車球,被開版的形容得好像為非作歹一樣。 應該沒有通過監理所檢驗,即使沒有加掛拖車,也不應遮擋後車牌,加掛拖車時,後方拖車也要向監理機關申請車牌,才能合法上路。法規要求車主臨時驗車的原因,是希望車主改善遮蔽車牌的問題,萬一在路上肇事,其他目擊者無法在第一時間辨別車號,倒楣的就是被撞的人車,因為沒有車號,根本求償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