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內人四月時在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一段191號前被人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那天是一路直行開外車道,過了光明路口並無變換車道,如果順著開就會變成開到機車優先道裡,在開回外車道的過程之中被人檢舉未使用方向燈,個人認為是道路標線設計不良,造成用路人容易陷入罰單陷阱,請問有人也因此被開過罰單嗎?附上簡略示意圖和罰單如圖可看到前方也有一台白車同樣是從機車優先道開回外車道所謂好的道路標線設計應該是讓用路人行的安全,不應該是造成很多用路人掉入違規陷阱,進而被檢舉成案,這並不是闖紅燈或者是違規左轉這種違規,像這樣的路口標線是否真的是用路人不一規定使用方向燈的錯?需要每過一個路口後打方向燈切回自己本來就在開的外車道?
lfangyuvn wrote:小弟內人四月時在台中(恕刪) 您是台中人,不可不知台中事,台中歪來歪去,怎樣也對不齊的標線,是台中的特產,您早點來 01 ,就會看到很多討論了,勤快點,打方向燈吧。原來多上 01 ,還可以省錢呢 ~~
lfangyuvn wrote:小弟內人四月時在台中(恕刪) 畫面中看你被檢舉的地方,當時你的車輛已經在機車優先道了,你要回到正常車道就是要打方向燈。對方沒加碼跟你檢舉占用機車優先道就要偷笑了......
lfangyuvn wrote:所謂好的道路標線設計應該是讓用路人行的安全,不應該是造成很多用路人掉入違規陷阱,進而被檢舉成案,這並不是闖紅燈或者是違規左轉這種違規,像這樣的路口標線是否真的是用路人不一規定使用方向燈的錯?需要每過一個路口後打方向燈切回自己本來就在開的外車道? 雖然台中這種標線畫法是很三條線但是你搞錯方向了不是標線的問題是尊夫人要切到別人前面卻不打方向燈很危險看照片後車似是一台3噸半還是5噸半的中型貨車(照片右下角的後視鏡)尊夫人此舉有成為三寶駕駛的風險請回家愛的教育一下
lfangyuvn wrote:所謂好的道路標線設計應該是讓用路人行的安全,不應該是造成很多用路人掉入違規陷阱,進而被檢舉成案, 台中市沒在講甚麼"好的道路標線設計",有些路口甚至會利用紅燈,讓兩方向的來車在此停下,憑白浪費用路人的時間, 並製造空氣污染,我甚至懷疑官商勾結,真有這麼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