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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車輛路邊遭撞

日前 車輛停路邊遭撞(有監視器佐證,明確車號及明顯行為人樣貌) 經報警後開立當事人登記聯單
員警打電話給車主 車主沒聽電話 就說改採書函通知車主
20多天後 員警告知 車主未到案說明 故無法給予車主或行為人資訊
研議了交通條款
1.他路口轉彎10公尺內停車但經20多天我似乎無發舉發了(檢舉得7天內才行)
2.行政罰的肇事逃逸,員警說因為車主未到案,故無法開立,這點是不是有點怪怪的這樣以後誰接到警察書函會理會呢?
3.車輛毀損是還好 但監視器中貨車故意撞到才停 還下車看了一下就當沒事 心理就是幹 請問30CM的大大 我能如何處理?
員警說要去民事庭提告 現在疫情當下 還真不敢到處跑
2021-05-20 5: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輛路邊
otis0418 wrote:
員警說要去民事庭提告 現在疫情當下 還真不敢到處跑(恕刪)

你都這麼說了,損失也只能你自己默默地吞下肚,你還發文要問甚麼??

如果你有保險,還可以說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

如果沒有...

員警說的並沒有錯,唯一一條路只能自己提毀損罪告訴,你推給疫情不想爭取,那你就自己認了阿,沒人能幫你。

otis0418 wrote:
2.行政罰的肇事逃逸,員警說因為車主未到案,故無法開立,這點是不是有點怪怪的這樣以後誰接到警察書函會理會呢?

這點確實怪怪的,對方肇事後逃避不到案,警察就只出一張嘴無任何做為,原來公權力還可以這樣搞,這就是台灣法治日常嗎??

哪個縣市的警局??(小小聲問一句)
systemctl wrote:
你都這麼說了,損失也(恕刪)

不好說 哪間交通分隊啦
小女生一枚 可能法規也不懂
因為我說我要檢舉他紅線停車 他還跟我說三個月內可以上網檢舉 但我上網看只有7天
otis0418 wrote:
因為我說我要檢舉他紅線停車 他還跟我說三個月內可以上網檢舉 但我上網看只有7天



到底是哪個縣市的警察...


車停在路邊被撞,第一要做的事是找出肇事車主出來賠償,其他檢舉違規甚麼的都是多餘的,如果樓主不在意車損或怕打官司,那就算了啦。
車主不到案說明 可以直接裁罰車主喔

我就在路邊停車 被撞過

有監視器拍到 也是電話不接 發函不到

交通隊 直接吊扣肇事車主駕照.......


PS:財損方面 我有車體險 肇事者不出面 我怒修15萬 奈米傷 我都換
otis0418 wrote:
......2.行政罰的肇事逃逸,員警說因為車主未到案,故無法開立,這點是不是有點怪怪的這樣以後誰接到警察書函會理會呢?..(恕刪)


法律知識王說“肇逃”要有身體傷害才算
沒人受傷當然無法開立

無人受傷的情形,刑法上沒有肇事逃逸刑責: 刑法所處罰的 肇事逃逸罪 一定要造成被害人死亡或傷害之結果,才能符合構成要件,倘若只有財產損失無人受傷的情況下,並不會構成該罪,但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會被開出行政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受理員警懶的處理,可直接上訴督察室,或是提出賠償告訴,取得報案三聯單..
呵呵~
現在抓沒戴口罩3小時內就能找到人。你說我們警察杯杯會不知道怎麼找到人?

你這個案子太麻煩了,絕對是放水流的!
1.有甲、乙式就直接出險。
2.法院提告。
3.當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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