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就死亡算什麼怪事?你(恕刪) 乖,快去違停掀後箱蓋,遮前車牌肇逃只有身體傷害才算喔!好懂法律喔!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364347這些人都不懂法律在講法律,又沒受傷每個都說肇逃,快用你的法律常識教育他們,快!
Nightmareseal wrote:覺得這些人蠻慘的人生唯一能做有樂趣的就是成天檢舉討拍被吐槽也只能說"這是政府給我的權利" 真的很慘,花時間把這種幽靈車,或車主不明的汽車,盡可能地報給有關單位來處理,還要被您二位嫌東嫌西,真的很慘,這樣吧,這台沒人願意繼承的車子,在路上撞傷了人,剛好就是你二位,假如車主明確,你二位找得到人,可以要求賠償,現在車主不明,其他繼承人一看,可能要賠二、三佰萬,全部跑去依法拋棄繼承,你二位賠償金一毛也拿不到,你喜歡這樣就對了,是吧 ?無聊的二位反檢舉份子,有人在無償地協助政府,你二位愛說風涼話,就去跟幽靈車配吧,你那麼喜歡這種違規份子不受罰,那麼就是有一天你們會相遇,到時找不到人賠,你再去揮吧,我等著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