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奇怪?
以我騎車那麼多年來看,基本上沒有人會這樣打方向燈
它如果打,我還以為它要直接過去對向吧!

大概是過線後就會被檢舉了吧...
而且路邊還一堆違停的,你不往旁邊根本過不去吧。
如果是以這樣的標準...
我大概出去一次,可以檢舉個5次以上吧
而且,我也不用故意去找,我就在外側車道,故意開時速30...
你認為會有多少機車會打方向燈超過我。
我認為是沒有任何一台
另外,如果在下圖這種彎道。

很多汽車,過彎的時候,輪胎已經越過車道,這樣應該也算是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317458://udn.com/news/story/7320/5317458
類似這樣的圖,但是沒有吃到那麼過來,大概還少一半,

查資料時候也看到這個詭異的檢舉
擷取重點,警方不會去取締,但是有人檢舉就得開罰
我不是要來討拍....
如果這樣的話,我也要去拿行車記錄器了,不能只有我一個被檢舉這樣
只是這樣檢舉會讓台灣交通更好嗎?
5/16新增
另外,說要打方向燈的。

最好這樣都有打。打了真的會讓交通更亂吧
鬼島真的是鬼島。
交通規則不是給你遵守...而是給你檢舉的
然後警察也都不開這一條。
警察自己也不遵守交通
5/19新增
昨天看到一台警車,其實也變換車未打方向燈
路口前

出彎道後

右邊兩個輪胎已經壓在線上

基本上,這個檢舉沒有用?
因為警察在職勤可以不用受交通法規上的約束。
沒亮燈,可能可以,不算是值勤中
重點是沒人在遵守的交通法規,然後接受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