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落陽城 wrote:看到網路文章上有張圖(恕刪) 第 187 條:對車輛執行稽查取締,應遵守之原則如左(摘要):4. 稽查行車應以手勢、警笛、指揮棒或書有停車檢查之紅旗表示之,待車輛停妥,責令駕駛人熄去引擎後實施,稽查人員並應注意本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