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發生車對車小擦撞
(有請警方紀錄,判定我車肇責100%)
我車5年休旅車,毫髮無傷連刮痕都沒有
對方車是超過20年老車,原本就傷痕累累,看不出受傷程度
![[請益]車禍理賠相關問題](https://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2105/mobile01-0513c7c0b14627f1943db9822a6dc705.jpg)
只有白圈處我覺得"可能"是因擦撞稍微分離
事發當下對方說車本來就很舊,不用修了
現在過了4個月,對方保險公司突然打來說要修
目前報價7000多
(含前保桿拆裝、鈑金、烤漆,燈具)
我跟我方業務討論
出險隔年會多3~4000,兩年就超過理賠額了
建議我自費理賠較划算
想請教大家
雖然沒報出險,但仍有警方的紀錄
這樣隔年的車險確定不會提高嗎?
另外,我若要自費理賠
要如何確保對方的維修是合理的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