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從高速公路外線車道打方向燈準備變換到中間車道
過中間白線大概十公分的距離發現左後方來車馬上開回原本車道
然後兩週後我就收到檢舉罰單了
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間距)
想請問如果最終沒有變換車道申訴有機會成功嗎?
謝謝
PS.死角這詞太容易讓人開槍,所以還是修改一下文章
woaine520 wrote:
原本從高速公路外線車(恕刪)
如果沒有你一開始的錯誤駕駛行為
就不會有後續的其他行為
當下如果覺得對方逼車 怎麼沒有檢舉他逼車的行為
沒有影片 也無法證明是否真的是逼車
只是你自我感覺而已
反倒是你錯誤的開車方式
警方可是經過認證 送你罰單檢討謹惕
高速公路車禍 大部份嚴重性都比一般道路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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