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如果肇事後立即喝酒 (名為壓驚), 是否可逃避酒駕刑責?

今日新聞報導
報載有人肇事後, 立即去超商買酒喝,
以小人之心揣測, 是否想逃避酒駕刑責?
這樣檢警就沒辦法了嗎?
2021-05-05 10: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酒駕刑責 壓驚
啤酒的酒精濃度低,如果酒測出現一罐啤酒不會出現的濃度,這就逃不了酒駕刑責,所以要記得買高粱。
另外如果要當殺手也別用槍了,車上放一瓶酒,開車把目標撞死之後馬上喝,酒駕撞死人就不會是謀殺,刑責差很多。
歡迎來到鬼島!
以後發生交通事故先衝去買酒喝的人先灌腸灌到裡面乾淨了,再開始審問
看法官

法官說有就有 說無就無

是明察秋毫 還是得過且過
沒肇事法官才有可能這樣判,有肇事法官不會讓你下莊。
meg8210 wrote:
這樣檢警就沒辦法了嗎?

警察可以抓你去抽血驗血液中的酒精濃度
如果你有辦法瞬間提高血液酒精濃度請當我沒說
已有不起訴案例,看來是有效的



還有一招
(聯合新聞網)
2016年08月06日清晨01時許
新竹張姓男子酒駕行經新竹縣竹北市福興路,
竹北分局三民派出所員警見張男行跡可疑,且有酒駕前科,示意攔查酒測。
未料張男加速逃離,員警追到張男住處地下室停車場,張男飆罵髒話辱警,
張男酒測達每公升0.53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與侮辱公務員罪嫌起訴。
法院認為髒話不是針對警察,只是情緒的抒發。
停車場屬「私人領域」警方未經同意擅闖於法有悖,因非「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侮辱公務員罪不成立,判決酒駕免罰。


再來一招

(聯合新聞網)
2016年10月19日清晨01時許
台北市市民大道4段劉姓男子由西往東行駛遇大安警分局實施酒測攔檢,
迅速將賓士停靠路邊紅線,自囚車內睡覺拒絕酒測,
法院以人民沒有「無端」受測義務,判決9萬元罰單可免繳。
有高人指點啦
不信,叫他把手機交出來啊
meg8210 wrote:
今日新聞報導報載有人(恕刪)

賓士酒駕肇事
以該案來看,還可抽血驗血中濃度,現喝的酒是影響吹氣,血液吸收沒那麼快。
該案撞人嚴重致死,逃過了酒駕,逃不過過失致死。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