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請與國際接軌,覆議方向燈不需全程打滿!

2021-04-29 21:41 發佈
宙王 wrote:
請支持與國際接軌,覆(恕刪)


打全滿方向燈,好像是要讓你變換車道的頻率不要太高
范范之交 wrote:
打全滿方向燈,好像是(恕刪)

不知道!只知道在國外沒打滿很正常!
這項根本不需要覆議。
條文是:「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
文意就是如下兩個狀況:
1.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之行為。
2.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變換車道之行為。

本意就沒有全程打方向燈這種東西....是開單員警過度解釋。
按統一裁罰基準表,頂多就 :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本來就沒有變換車道全程打完整方向燈這種事。
應該是這句!
(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
宙王 wrote:
應該是這句!(並應顯(恕刪)

這句應該沒有在裁罰基準表裡。
就算是「完成」轉彎和變換車道。這文意,那根本也沒有定義變換車道的認定標準,兩輪過虛線,沒有違規,如何認定變換車道從何開始。虛線也是不是每個輪子都壓得到,無從認定頭尾。
等你當上立委或養的起立委,這法條才有機會改的。
乾脆超越國際,請支持不打方向燈
台灣人很厲害
一定知道你在變換車道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宙王 wrote:
請支持與國際接軌,覆(恕刪)


這就對了,不合理的提案修改

還有,看看哪裡的標誌、標線有問題,順便提一提修改,免得乾乾叫說道路設計不良
提早燈打讓鄰近車有足夠時間反應才是重點

沒有提早打燈打再滿都沒用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