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22日
開開心心的把車停在火鍋店附設的停車塲
(無畫線)
就一片空地
停好後
我就去吃火鍋
沒多久出來後
看到一台車 從我的前保險桿A過去
當下我直接請對方車主等我報警處理
但事後因為非道路,警察只開立報案三聯單而已...
我聯絡我的保險我的保險業務員說 :
我的車是靜止的對方撞到就是100%肇責。是真的嗎?
因為我前保桿有加裝改裝的下巴(快5萬)
很怕對方保險不認帳....
我只有保 第三跟超額
對方乙式全險
試問各位大哥大姐兄弟姐妹!對方是100%肇責嗎?我靜止車輛被他撞到 我還需要負擔的話也太不合理了吧?
財產損失的部分 假如對方不賠該如何處置?
因為我回原廠 只說他只能估原車原廠受損的零件
沒辦法估價加裝東西的價值...
原車損壞零件原廠估價23000多
改裝場估價前下巴58000
合計81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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