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時間車流量大,車速不快,計程車從內線突然切換到外線要載客,計程車車頭3分之1在外線,車尾5分之1在外線,機車騎士因而擦撞保桿右側,機車左邊煞車桿撞上計程車右邊方向燈,因車速不快,所以也沒倒車,僅左手無名指撞上,造成無名指小範圍骨折和嚴重腫脹。
請問這樣的事故,責任在?是否可提告?
(已驗傷,並至交通分隊筆錄)
P. S. 計程車司機已消失不聯絡,司機說他才因為車禍被判刑4月,沒法賠償我方,最多包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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