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該正名為低速公路了?
汽車工業日新月異
政府還在用過時的速限規定
導致龜車、路隊長囂張跋扈
自私地影響其他有高速需求的用路人
而且還理直氣壯
我就想問一句
高速公路不給人家高速,憑什麼收費?
何不正名為低速公路
免得有詐欺之嫌
違規就是不對
超速、龜速都是違規
為何只抓超速?
縱容讓自私的擋道龜車這麼囂張
政府只看錢跟選票
誰來維護用路人的權益?
還是只能自立自強!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