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晚在永康商圈
金華公園旁的路邊停車格停車
當我正要去開車回家時
看見路邊停車開單員已經經過我的車蓋好章了
當時我的手錶時間是19:16
而車上的停車繳費單該蓋章的時間是19:21
開單員在前車開完單正要走
我詢問了他這樣對嗎?
他表示要將我這停車繳費單收去處理
如何處理我是不知道
當下覺得個人是多繳這20元
處理之後未來還不是一樣會發生
那又該怎麼處理呢
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
前次幾年前新北三峽區也是提早蓋章
開單員早不見蹤影了
不知諸位大大有沒有遇到這種情況
來市長信箱問一下好了
沒有一點防弊機制嗎
有多少民眾的停車費是多繳的
一年超收不少唷
開單員有承認提早蓋章,先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