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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橋窄小機車道車禍 後方騎士彈飛跌快車道

路上這種年輕白牌125中二亂鑽飆仔一堆隨便拍都有
怎麼不見檢舉魔人將之列入"業績"?
這次車禍好險後面的四輪來的及剎車也沒造成後續大追撞
照檢舉魔人的邏輯,難道不該檢舉遏止?
踹共阿

機車車禍


北市華中橋機車道11日晚間近7時發生機車擦撞車禍,20歲鄭姓機車騎士在窄小的機車道高速超車,不慎擦撞右側、速度較慢的機車,騎士彈飛至快車道,所幸後方汽車駕駛見狀立刻煞停,並未追撞事故騎士,警消獲報到場,2位騎士均全身擦挫傷送醫治療。

51歲許姓女騎士,昨晚間6點55分,沿華中橋機車道往台北方向執行,後方一輛機車高速疾駛,打算從許女的左側超車,疑似許女車輛往左偏移,與鄭男機車手把發生碰撞,兩輛機車搖晃,機車底盤沿著水泥分隔島刮出火光,鄭男彈飛跌落在汽車快車道,所幸後方汽車駕駛緊急煞停,鄭男趕緊起身,躲到華中橋的人行道,避免再發生碰撞。

警方獲報後到場,鄭、許均多處擦挫傷,並無大礙,經酒測均未有酒精反應,至於肇事責任,將後續調查釐清。
2021-04-15 9:28 發佈
怎麼兩輪檢舉魔人故意要把這個串沉下去呢?
因為他們多數都是弄死自己

但汽車違規多數都是弄死別人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
因為他們多數都是弄死(恕刪)


怎麼不說自己違規害四輪吃上刑責的部分?
這不是交通事故自助餐?
這個就看有沒有更清楚的畫面了...
依照這個畫面來看 左側騎士速度快 但有無超速並無法確定 右側騎士輪胎也疑似壓在中間車道線...
真要判的話 估計也是直接各打50大板....
Nightmareseal wrote:
機車騎士在窄小的機車道高速超車,不慎擦撞右側

高速超車除非有警方定期校準的測速器測速,
否則很難認定高速=超速!
警察不接受民眾檢舉超速!
超車不慎擦撞旁邊的的車輛,
不確定違反哪一條交通法規?
曉得 wrote:
高速超車除非有警方定(恕刪)


地上有標線,有沒有超速算一下就知道了
測速器不是唯一基準謝謝
用這種做推託詞卻狂檢舉四輪超速?
這不是藉機批鬥四輪是甚麼?

更何況,事故鑑定是超速導致肇事就是公共危險罪起跳
隨便找法條都有好嗎?
這個case還害的受害者彈到快車道,
萬一後方四輪來不及剎車輾過去,
後面四輪是不是倒楣又得吃上過失致死刑責?
Nightmareseal wrote:
怎麼不說自己違規害四輪吃上刑責的部分?
這不是交通事故自助餐?


吃了刑責還有可能不起訴、緩起訴、緩刑

四輪請別人吃的通常都是腳尾飯

所以??覺得哪個好吃?
aqest wrote:
這個就看有沒有更清楚(恕刪)


1.地上標線做基礎,肇事機車有沒有超速一下就能算出來了
這是基本物理
2.提供行車紀錄器的四輪當時跟受害者保持間距行駛,
那台四輪當時車速就是受害者車速的依據
3.受害者騎中間不是肇事者可以超速硬鑽撞人的藉口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
吃了刑責還有可能不起(恕刪)


這次可是兩輪差點請同為兩輪的肇事者吃腳尾飯
(若後方四輪沒煞住..)

惱羞繼續凹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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