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早上出門上班時,開車到停車門口時,前一台車從車格出來時,他有停頓一下,我以她有看見我,我就一直跟在他後面,當出停車場時,我剛好停在門口等機車過,車頭剛好在電動門這,就在這時門開始關閉,因為我看的是左邊電動門在右邊,所以沒看到門正在關閉,就撞上了,因為前車駕駛是停車場主的女兒,所以就找他談,解果他一直強調車子開出停車場就是要關門,是你自己要停在門口的,各種推責的理由,其實我也不是他們賠全部,至少他沒看門口有無異物就直接關門,也多少有些責任吧?
我不想浪費時間去跟他打官司,所以打算自認倒楣,剛好租約也要期了,乾脆換租停車場了。
以下是我行車紀錄的拍的,只希望要租這個車位的小心吧~~
fukueiwon wrote:
但是今天我是車子,如果是人呢?他這電動門一開或關是不停的,除非你用搖控器按停才會停。這種電動門太危險了,我知道我沒注意我也有錯,主要是我以為他有看到我。 但他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這種電動門又沒感應,你自已都知道了,門要關起來人還站那邊?
如果你上法院的話,對方責任會較大,法律很明確的表示,關門的人要注意
但你不上法院的話,就是你自已認賠,除了法院外,大多數的人會認為,你是故意的啦
怎麼停車場前車還要注意後車的動向?馬路上前車都不用理後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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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私人小停車場不會賠你的,有盡到保管你的車不被壞,不被偷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