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前幾天本人發生車禍
我是大型重機直行,對方是迴轉汽車,問過警察或是稍微懂的人都是說基本是對方7成我3成,對方是老車,我的是車齡不到一年的車子,車行說我的車子維修一定超過40w(當初買27.9W),本人則是全身多出擦挫傷,右手右腳骨裂,走路或任何動作都很不舒服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請問
1.我的車子要估價嗎(因為估價還要一筆費用),還是直接報廢後拿著報廢的單據之類的在調解或是法庭用的
2.假設真的是對方7,我3,我該怎麼索要賠償呢,我只要求至少賠償新車費用的8成,其他什麼賠償我都可以不要
3.如果對方真的沒有意願賠償,我是該直接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嗎(目前是車禍第4天)
4. 若提告是不是還要請律師或是開庭的一筆費用呢
因為本人還是大學生,車子也是自己下課後去打工貸款買的,貸款2年目前剩下1年,真的擔心一切都徒勞無功,每天想到這些事情就常睡不著,飯也是完全不想吃,想麻煩請板上有經驗的能提供一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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