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霸+惡意傷及他人車體

今天上午八點多在高雄縣本館路附近的黃興路買早餐時,
見到旁邊有一個畫格子的停車位
本來要去停的時候看到兩個『請勿停車』並用鐵鍊所著的牌子,
本來想說既然是畫格子,其使用權就屬於大家,其管理權屬於地方縣市
所以就不予以理會
但考量到車體會被刮到,所以就把車子停在格子外

在購買早餐的時候
突然見到有一台車子好像故意似的離我的車身很近
那時因為我人在對向 剛好有死角看不是很清楚
所以也沒有特別的留意

直到早餐購買結束,就發現。。。


心裡想,有必要這樣嗎?
如果今天是因為我擋住你的車子
OK!我自認倒楣~
但是我好歹也是停在停車格附近~還是說要懲罰我不停在停車格裡?


由於買早餐時有見到車主及車主小孩子的身影
在心裡一股鳥氣準備離開時
老天讓我看到那小孩剛好從屋子裡走出
我連忙喊『請車主出來』

以下甲方代表我 乙方代表該車車主(年約四五十歲中年男子,貌似接受過高等教育)

結果車主出來的時候

甲:有必要搞成這樣嗎?
乙笑著跟我說:啊~沒有啊!我要停後面一點 以免擋住別人的車子


甲:你會不會停太後面了,你的車已經撞到我的車子了
乙:沒有撞到啦,我有『倒車雷達』耶!

甲:明明就撞到了 還說沒有
乙:沒有啦!我有『倒車雷達』耶!不相信我開離開給你看

謎之音:可能小弟家車輛上裝的倒車雷達都是次等貨,所以當快要接近時就會從急促聲轉成長音代表快撞到,不過對方的倒車雷達屬於精品中的精品,能夠指示到0.1公分的誤差。

當乙方車輛開走時

甲:我後保桿上的倒車雷達印痕難道是假的嗎?
乙:不可能啦!我有『倒車雷達』耶!



在擦拭掉後保桿的灰塵後,後保桿因對方的倒車雷達出現刮痕

甲:如果我今天真的要龜毛一點,我可以用點來申訴
乙:好啦,不然這邊我很熟,我帶你去保養廠處理一下

甲:。。。。。

之後,我就走了~

當我離開之後,我心想,除非對方有需要,不然為什麼要這樣,
結果半小時後回去看到~




當看到這裡,心裡很不是滋味,一開始是生氣,中期當對發裝傻時是憤怒,到後面想想是悲哀~

這年頭,受的教育水準越高,比別人多吃幾年的米,就洋洋灑灑的自以為自己做這樣的事情很聰明!
在當下
還在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前做了最不好的示範
正所謂上樑不正 下樑歪
就在孩子小的時候給予錯誤的觀念,那還期許國家有什麼未來~

汽車烤漆掉了,
花錢了事~

小孩子接受不當的示範,
我們國家的未來實在令人看憂~

後記:

本打算將這些資料轉交高雄縣政府處理的,現在想想,算了!
該車主這樣對人,日後一定會遭到報應的~
今天上傳的照片車號都已經處理過~
也沒什麼可以落人口舌的~

唉~無奈至及! :evil:
2008-05-25 20:35 發佈
基本上..
在騎樓外的停車格..
我一率當視而不見..
真的不敢停啊!!



M5F(阿連仔)
這樣停車是可以罰錢的
何不把照片寄給所屬單位的警察局
也可以寄到水果日報去,有關單位可能就被罵囉
偶是在台北上班的高雄人

在南部這種方式停車的一堆啦...

大大如果不相信
可以去凱旋路往二聖及一心路上看
一堆車都是屁股朝外
車頭向內的 "強x式停法"
真的有點像xx他們家一樣

這些南部人的水準真是高呀...
阿盛1205 wrote:
這樣停車是可以罰錢的...(恕刪)


強烈贊成這樣的作法,把照片寄過去警察局吧,或是看看有沒有上網申報的管道,給這種人吃張罰單,警察也樂得有業績,相信這樣可以解決不少問題。加油,硬起來,舉發他吧!
可以檢舉,久了罰怕,就會守規矩,這就是人的自私本性.
當然這情況很普遍,只是執法都不確實!!
他的輪胎真是欠戳...
又是一個沒遇過壞人的國民...
若是今天樓主是幾個小混混或是流氓...
那傢伙早就被揍了吧....
有些人就是要遇到壞人才會行為比較正常..
遇到好人就會變成腦殘"我有倒車雷達喔~~~~"
http://img14.imgspot.com/u/07/233/09/555.JPG[/img]
chuck_su wrote:
該車主這樣對人,日後一定會遭到報應的~


開版大 請明白一件事情 你是在台灣...
台灣沒有所謂的報應... 報應是用在好人身上的
所以在台灣有句話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謹記... 沒有所謂"日後一定遭到報應" 這種事情....
Bayerischer Motoren Werke - Deutschen Stahl
chuck_su wrote:
今天上午八點多在高雄...(恕刪)


如果是碰到小弟的車
我絕對三字經伺候
如果不爽還頂嘴
那就直接開扁



假斯文真敗類

原諒我講話就是這麻直
反正在01發言
就是露出本性就對了


心軟被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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