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先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0 條 汽車交會時,應依下列規定:六、夜間會車應用近光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六、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應使用近光燈。前情提要 :第一集 : 市區 + 國道開遠光燈,檢舉成功。第二集 : 國道開遠光燈,檢舉成功。本文開始 :前兩集都是後車開遠光燈,這次是對向開遠光燈,真的是被照到看不到路了已經閃燈提醒了,還是置之不理,寶寶寶無誤了。
carlo2013 wrote:為什麼新竹這種都會開這種一般很難成案 第一集的新北也會開這次應該是太刺眼了,警察也看不下去吧。但是國道有些會開,有些不會開,看運氣。mat583 wrote:行車記錄器很強!想知道是哪個牌子與型號的行車紀錄器車牌本來就是公開的資訊,就算完全不遮也沒關係,何況對方是違規確定!最後感謝樓主的舉手之勞 不客氣機子是Cansonic Z3,youtube 有蠻多分享影片可參考。splite wrote:可以遮車牌框 害我笑出來列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