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開動門沒關 撞到車 沒停下就落跑

03/20下午2點多 永安漁港




2021-04-06 22:01 發佈
如果是我~會好心騎到受害車輛旁,跟他說我有錄影,你要不要告肇逃....受害車輛或許認為小事.
看起來車主覺得檔到你的路,
感到抱歉而急著開走,
致忘了車門未關。
南無水蜜桃 wrote:
03/20下午2點多(恕刪)


還好兩台都沒什麼殘值了
三寶就是連搭個車也會害人。
比駕駛還早上車,都上車多久了還不關車門。
id104140alex wrote:
如果是我~會好心騎到(恕刪)
沒人受傷算是肇事逃逸嗎?
Diego11599 wrote:
沒人受傷算是肇事逃逸(恕刪)



南無水蜜桃 wrote:
算(恕刪)


肇事逃逸有分有無人員受傷

單純車損是
交通事故處法條例第 62 條
第1項: 駕駛人肇事但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除了罰鍰會再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有人受傷是
第3項: 駕駛人肇事導致人員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有人受傷會多一條
刑法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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