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違規

關於紅單違規,有條規定,違規行為終了日,到檢舉日期超過7日,不予舉發,請問該看紅單的那個部份日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但書規定,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但違規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公路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但汽車肇事人致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
2021-04-01 21:44 發佈
發文者的腦袋難道是要說,

收到罰單已經超過七天的意思嗎?

判決書一堆,

虎爛什麼收到罰單已經超過七天,

腦袋奇怪的違規者,

法規都不懂秀下限讓人笑死。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發文者的腦袋難道是要...(恕刪)

你有看清楚嗎
Win Liu wrote:
請問該看紅單的那個部份日期!(恕刪)


紅單上面沒有檢舉日期
只要看你違規日期對不對就好
更正:
違規後七天內才能檢舉
紅單有違規時間
檢舉一定在違規發生後七天內
所以多此一問

你也不用質疑有沒有超過七天
因為超過七天根本沒辦法檢舉(系統有卡日期)
Win Liu wrote:
你有看清楚嗎(恕刪)


你認識字嗎?
違規日七天內民眾去檢舉才有效,超過不受理
收到檢舉後 警察要拖多久再處理好像就隨他高興吧
所以魔人多久收到罰單跟這條沒關係
之前有聽過違規魔人每天違停,幾個月後罰單一起來的。
馬褲林 wrote:
收到檢舉後 警察要拖多久再處理好像就隨他高興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規定
逾二個月不得舉發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你認識字嗎?...(恕刪)

不大認識,你知識水平高,腦袋神羅輯
唬唬生瘋 wrote:
紅單上面沒有檢舉日期...(恕刪)

了解,謝啦
唬唬生瘋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了解,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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