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狀況被撞的是一個12歲的孩子,過馬路前有看左方無來車(監視影片有確實拍到)走了三秒後被機車撞到(有影片佐證),腦出血開顱手術人差點走了住院半個多月,故家長提起過失重傷害告訴該機車是從停止線急煞翻轉撞到人從煞車線起算,機車撞到人合計滑行25公尺才停止機車車主肋骨骨折住院三天離院,然後對小孩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因為主張小孩沒有走在斑馬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