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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民眾檢舉項目應正面表列 交通部:納入修法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0日電)國民黨立委葉毓蘭今天表示,民眾舉發交通違規爆量,造成警力負擔,不當舉發也讓民怨四起,應修法將可檢舉項目正面表列,如較嚴重的惡意逼車、闖紅燈等。交通部長林佳龍指出,都有納入修法項目,但具體文字還在徵詢各界意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林佳龍列席進行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葉毓蘭在出席質詢時指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爆量,去年民眾檢舉案件共598萬6000件,正式舉發有440萬件。

葉毓蘭表示,民眾依法舉發交通違規,理論上一方面是減少民眾的僥倖心理,也可以彌補警力不足的問題,但現在檢舉數量太多,反而造成警察很大的負擔,而不當舉發也讓民怨四起,且不一定對交通安全有幫助。

葉毓蘭指出,她認為有關民眾檢舉違規必須要透過修法,改為正面表列,如比較嚴重、動態的惡意逼車、闖紅燈等。

葉毓蘭表示,去年有民眾行駛國道,遭人檢舉變換車道未全程打方向燈,事後連續接到21張罰單,有的時間甚至相隔不到1分鐘。該民眾提行政訴訟,15張罰單獲判撤銷。

葉毓蘭指出,交通部應要求裁決機關,依照判決,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才可以連續舉發。

林佳龍表示,同意立委所提的訴求,目前修法的方向已經有出來,立委所提的都有納入修法項目中,但具體的文字還在徵詢各界的意見。(編輯:蘇龍麒)1100310

檢舉紅衛兵的程度很差閱讀能力與邏輯都很差!一直鬼扯以為不會修法!
2021-03-11 15:53 發佈
宙王 wrote:
但現在檢舉數量太多,反而造成警察很大的負擔,

警察該做的事情沒去做好,老百姓幫忙做,卻在怪老百姓太雞婆增加警察的負擔?
老百姓 相互殘殺 增加國家稅收
警察坐在警局內 爽爽拿薪水兼獎金
當然不願刪除第七條啊
非常贊成
可以檢舉的項目應該公告
讓人民可以選擇不能檢舉的項目來違規
警察對於不舉發的原因也要正面表列


宙王 wrote: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0日電)國民黨立委葉毓蘭今天表示,民眾舉發交通違規爆量,造成警力負擔,不當舉發也讓民怨四起,應修法將可檢舉項目正面表列,如較嚴重的惡意逼車、闖紅燈等。交通部長林佳龍指出,都有納入修法項目,但具體文字還在徵詢各界意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林佳龍列席進行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葉毓蘭在出席質詢時指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爆量,去年民眾檢舉案件共598萬6000件,正式舉發有440萬件。

葉毓蘭表示,民眾依法舉發交通違規,理論上一方面是減少民眾的僥倖心理,也可以彌補警力不足的問題,但現在檢舉數量太多,反而造成警察很大的負擔,而不當舉發也讓民怨四起,且不一定對交通安全有幫助。

葉毓蘭指出,她認為有關民眾檢舉違規必須要透過修法,改為正面表列,如比較嚴重、動態的惡意逼車、闖紅燈等。

葉毓蘭表示,去年有民眾行駛國道,遭人檢舉變換車道未全程打方向燈,事後連續接到21張罰單,有的時間甚至相隔不到1分鐘。該民眾提行政訴訟,15張罰單獲判撤銷。

葉毓蘭指出,交通部應要求裁決機關,依照判決,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才可以連續舉發。

林佳龍表示,同意立委所提的訴求,目前修法的方向已經有出來,立委所提的都有納入修法項目中,但具體的文字還在徵詢各界的意見。(編輯:蘇龍麒)1100310
宙王 wrote: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恕刪)


如要正面表列~
萬惡之首第一~
就是違規停車~
fsvbzq wrote:
如要正面表列~
萬惡之首第一~
就是違規停車~

搞不好交通部認為檢舉違規停車佔檢舉數量最大宗,
不列入正面表列以後,
可以大幅減少檢舉件數與減輕警方工作量!
fsvbzq wrote:
如要正面表列~萬惡之(恕刪)

非常贊同..尤其是轉彎處.根本看不到轉彎後的來車以及行人
fsvbzq wrote:
.....萬惡之首第一~
就是違規停車~...(恕刪)


哈哈哈哈哈!

縮王主要目的就是要縮這條不能檢舉

不然哪些可以打電話叫警察

闖紅燈叫警察?
跨雙黃,白線叫警察?
任意行駛兩車道叫警察?
紅燈越線叫警察?
未打方向燈叫警察?



快縮吧!加油!
中央政府只會發梗圖大內宣,老百姓只好自力救濟保障自己權益,卻怪老百姓增加警察的負擔?
對於檢舉項目是否限縮沒什麼意見
 
但是拜託先把道路規劃的好一點吧
 
一堆奇葩道路設計,開一開就莫名其妙違規,然後又被檢舉
 
然後檢舉人就說道路設計不佳請去跟政府講,我只負責檢舉
 
啊你都知道道路設計不佳了還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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