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北港分局的回覆,該分局表示「打方向燈,僅因車輛機械原理因方向盤回正導致方向燈關閉,交通部109年11月16日亦有相關函釋」,想請問相關的函釋哪邊尋找
微醺獵人 wrote:
當您在外線行駛時,遇到直接從內線後方超車變換至您行駛的車道,但與您車頭相距不到一公尺差點撞上,無其他法規可以檢舉時,您就會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