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100cky wrote:對面真衰被撞的不知道會不會被檢察官嗆你有1%的責任也是有罪然後起訴 對面真衰+1~~~還好車夠好,人輕傷,財去人安樂~~~忽然想到~~~怎麼對比隔壁樓內線龜,大家的憐憫度不同啊~~~~~~~~
Fa1con wrote:要知道,警方認知歸警方認知實務上初判表是不具法律效力的還是要走法院釐清責任不過人都走了也沒辦法告了算賓士衰 可以告啦~沒記錯的話,如果繼承者有繼承財產的話,若有判賠繼承者是要賠的~
Fa1con wrote:要知道,警方認知歸警(恕刪) 依台灣司法的阿Q精神,秉持中庸之道,各打五十大板的處理貫例:肇事的兩方,死者是最可憐的,不應再苛責,另一方沒太大傷亡,無論再怎麼無辜、倒霉,總是要負道義責任:沒事為什麼要去哪裏?看看,如果不出現在那裏,就不會發生對撞的車禍了,不是嗎?乖乖呆在家裏,不要出門,不是比較安全嗎?有錢就可以買較好的車嗎?如果買軟一點的車,說不定對方也不會死亡。最重要的是還要本大人費心處理,所以當然是有罪的。只要肇事,雙方各打五十大板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