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超速,違規~何必怕警察拍照!!.....台灣民主過頭了,以至於許多法案卡在"人權"~你沒做壞事就不用怕查.你受傷害時查罪犯就很快!!...不要只有大官的失竊車輛一天找的回來,平民車輛失竊就是被肢解.
當然支持! 而且是真心的. 因為太多駕駛人, 平常開車不把交通規則放在眼裡, 只有看到警察出現才會稍微乖一點, 這類駕駛人太太太多了.遵守交通規則是義務, 不是權利, 隱性執法就是讓上述駕駛 (看到警察才變乖) 心生警惕的最好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