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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頭撞牛頭駕駛落跑!牠夜遊逛大街...車毀牛亡雙方都錯先吃罰單

車頭撞牛頭駕駛落跑!牠夜遊逛大街...車毀牛亡雙方都錯先吃罰單
車頭撞牛頭駕駛落跑!牠夜遊逛大街...車毀牛亡雙方都錯先吃罰單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台一線新潮州大橋北上車道於10日凌晨發生車輛撞牛事件,導致牛隻受重創,駕駛人揚長而去,飼主送往屠宰場處理;經警調閱監視器,通知到案說明,車主、飼主雖互不提告,惟該分局仍依道交處罰條例對他們雙雙開單告發。
車頭撞牛頭駕駛落跑!牠夜遊逛大街...車毀牛亡雙方都錯先吃罰單
內埔警分局萬巒分駐所轄區10日凌晨發生一起人牛交通事故,牛雖未被撞死,惟頭部重創,逕由吳姓飼主聯絡業者載送屠宰場處理。

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通知林姓車主到場。林男表示,當時牛突然衝出道路,他來不及反應,左車頭與牛頭對撞,見牛癱倒在地,一時心懼,遂駕車離去;而他的自小客車板金凹損及引擎嚴重受損,已無法再使用,但因離開案發現場,未即時處置,深感有錯。

而吳姓飼主表示,林男身體無傷,實屬大幸,對於未善盡圈養致「牛逛大街」,自知理虧,雙造互不提毀損告訴及求償,調解成立。

但警方對於吳姓飼主疏縱禽畜在道路上奔走,妨害交通,違反道路安全處罰300-600元罰鍰;林姓車主肇事,雖無人傷亡,但未依規定處置,開單告發,處以1000-3000元罰鍰。。

分局長蔡耀順說,該分局轄區多有從事畜牧工作業者,畜養各類動物應善盡馴養責任,避免出入人車使用之道路,影響用路人權益;另呼籲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應負採取必要措施、報告警察機關及不得駛離現場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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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各打50大板的概念嗎?
2021-02-19 12:13 發佈
車頭撞牛頭?光看這個標題我還以為是撞到牛頭牌的汽車,結果駕駛肇事逃跑,想不到是真的撞到一隻牛~~
曉得 wrote:
這是各打50大板的概念嗎?

應該是被知道你們違規了,兩個人的罰單都要收好收滿的概念
撞到牛沒刑責幹嘛跑
有違常理
恐怕是喝酒了不敢叫警察
曉得 wrote:
車頭撞牛頭駕駛落跑!(恕刪)

還好是真牛
不是動物車
我看過新聞~飼主說一頭牛要二十萬(這頭是"種牛").
對雙方來說,這應該是最好的處裡方式(旁人應該也是這樣勸說)
否則互告互賠,勞民傷財啊
曉得 wrote:
車頭撞牛頭駕駛落跑!...(恕刪)

牛年撞到牛,倒霉一整年。
一場事故,雙方和解各負各的,國家賺兩張罰單
Fa1con wrote:
撞到牛沒刑責幹嘛跑
有違常理
恐怕是喝酒了不敢叫警察


正解啊
是我遇到當然停車報警
你敢出面說是飼主正好自投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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