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上班時把剛買的新車停在附近收費停車場,
不是路邊停車格的那種,
下班去開車時發現副駕駛座車門凹了一塊進去,
馬上跟停車場工作人員的調監視器畫面,
結果發現是一位小姐開車門的時候太大力撞到,
然後對方撞到之後還又開車門看了一下,
結果甚麼聯絡方式之類的都沒留下,
當作不知道的直接開車走人,
現在已經有影片證明和查到對方的車牌號碼,
請問這種情況是對方要全額賠償嗎?
只要監視器有拍到就直接報警處理
私人土地僅能出單保險用
如果不是私人土地請警方先開一張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保險不理賠.......
後續就保險公司找對方求償(您新車應該有保險)
您是靜止狀態, 所以對方全責
可以問看看車廠是否可不要板金, 直接換新(但以後賣車可能有折損問題)
對方敢跑就讓他賠
去報警,警察說這屬私人場域,他們無權處置。
但若我們有車號的證據,他可以試著聯絡車主,看願不願意出面,
前提是若不願意出面,那除了我們自己走法律途徑,警察也是幫不上忙。
於是我們找上停車場,幾經交涉後願意讓我們看但不能攝影。
觀看過程,總共有三台車停在我們旁邊,
其中一台在駛離車位一半時,有先停車、再倒退、下車繞過來查看、上車駛離,
因此我們認為就是這台車去碰到。
抄了車號,到警局請警察協助聯絡。
還好對方說她有保險,願意全權負責,她以為只是輕輕碰一下......
其實我自己也有保乙式險,自己的保險公司說前述這樣條件即可出險。
但其實心裡面就是想出一口氣,覺得就已經很明顯的都被撞到變形脫落了,
對方下車查看也一定很清楚,卻還可以這樣若無其事的走掉~
備註:這種情形,是不屬於肇事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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