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車條款,買到「車王」符合條件可換車或退車

「檸檬車條款」 7月1日正式上路 買到「車王」符合條件可換車或退車

經濟部長王美花昨天表示,據「檸檬車條款」規定,新版契約規定交車後一定期限(不得短於180天)或一定里程(不得少於1.2萬公里)內,若發生屢修不好的爭議,將可更換新車或退貨,對於消費者更優惠的保障機制。

根據經濟部公布「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修正,新車在交付後一定期限(不得少於180日)或行駛一定里程數(不得少於1.2萬公里)以內,若發生起火燃燒、暴衝、煞車失靈、突然熄火故障、引擎溫度升高,以及其他有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安全之虞的重大瑕疵,經過二次維修而未修復者,消費者得請求同款或等值新車,或是解除契約。台灣社會俗稱「車王」,國外則以「檸檬車」稱之車主的心情「又酸又澀」。

終於有法規可以制裁國慘車了!!!
不過我相信這條也是擺出來好看而已,畢竟車廠的推託可不是那麼容易的

文長轉載於
2021-02-01 13:21 發佈
Glen Chang wrote:
「檸檬車條款」 7月...(恕刪)


立法歸立法,法要有則可以審可以判。

需訂出:
1.具公信力第三方鑑定單位
2.檢驗費用誰出

沒有這兩個,都是表面,實際推展就還是問題。
阿福的網宅II wrote:
立法歸立法,法要有則(恕刪)


看起來就是個摸摸頭法案!!!
Glen Chang wrote:
看起來就是個摸摸頭法...(恕刪)


XD

當官的不食人間煙火,一直是這樣。

像跟進歐洲,喊出2040全面停售燃油車。
那現在已經是2021,是不是應該找專家研究,針對電車居家與大樓設置充電樁要有管制辦法與對應措施。

尤其針對電池充電火燒車,如果居宅與大樓充電的消防整套要怎麼對應,大樓與住家充電裝需有什麼消防規劃。

另外,保險也要拉進來另外立保險。

這樣在後端才有整體的保障。

什麼都沒有,光新能源就慢好幾步嚕。
阿福的網宅II wrote:
XD當官的不食人間煙(恕刪)

真的~政府一直停留在原地,看似無礙,但相對他國,我們就是退步了
-每次維修給他放個兩個月
-每次都提供台破代步車

這樣就繞過啦

應該修法成

-累積維修天數比較合理
這是車商必贏版本的。看起來相關機關就是不懂or另有隱情;都有其他國家的法案可以對比了,居然還可以訂出這樣的優惠車商方案,案情並不單純吧。
才半年 , 又是裝裝樣子的法案

狗官阿!!!
Glen Chang wrote:
真的~政府一直停留在...(恕刪)


Youtuber火花羅對道路與一些交通的建議,交通部真的應該要多想想。

機車族也討論過電車與停售油車的問題。
別後面再端油電平權來自打嘴。
Ja100cky wrote:
-每次維修給他放個兩(恕刪)

放好放滿,就算符合資格一樣牽拖一大堆,能換車的大概只剩個案
chad0646 wrote:
這是車商必贏版本的。...(恕刪)

就跟舊換新一樣,政府補助5萬,車商牌價+5萬,請問5萬跑去哪了? 大概只剩下廢鐵回收金,更別說沒舊換新的人了,平白無故當盤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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