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交警石明謹(恕刪) 石明謹,台灣花蓮鳳林人,現職交通警察大隊萬華分隊員警、知名足球球評、台北市足球發展會諮詢委員、台灣足球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第12屆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成員
理想是左轉時,機車、汽車照順序,不同車道併行,依續過彎。實際是,汽車的右邊併三輛機車,左邊併三輛機車,汽車左彎時,像媽祖神橋一樣,被機車團團包圍。汽車轉彎幅度稍大,撞飛右邊機車,過彎半徑稍小,夾扁左邊機車。台中很多路口不用兩段,每天上下班時,明明第一個到路口等左轉,過彎時就被包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