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違規又拒酒測 法官判警開8張近20萬元罰單有據

他接連違規又拒酒測 法官判警開8張近20萬元罰單有據
2020-12-29 07:44 聯合報 / 記者范榮達/苗栗即時報導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在竹南鎮街頭,3分鐘內因逆向行駛等違規,警方連開7張罰單,第8張罰單拒絕酒測,經強制抽血鑑驗,酒精濃度超標又遭法辦,他認為違反比例原則,及一罪不二罰,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駁回。

判決書指出,鍾男今年3月27日深夜11點26分在竹南鎮違規逆向行駛,遇員警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3分鐘過程未使用方向燈轉彎等,警方舉發7項交通違規,3月27日深夜11點47分攔查到鍾男,又拒絕酒測,再開1張罰單,前後8張裁罰19萬5700元,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認定屬實。

最後1張拒酒測罰單,員警告知鍾男權利,鍾男表明拒測,隨員警回派出所,警方相關測試觀察紀錄表均不合格,報請檢察官並獲同意,強制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換算呼氣酒精度值每公升0. 4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苗栗地檢署偵辦,程序並無不合。

鍾男不服8張罰單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受到警方驚嚇、逼車追逐影響,才無法正常騎車,並非故意違規,警方短短3分鐘連續開出7張交通違規罰單,違反比例原則,且事實上他也酒測了,一罪不二罰,訴請撤銷原處分。

法官調查,警員依法攔查鍾男機車,且已鳴笛示意,後續警員按鳴喇叭,以麥克風、擴音器要求靠邊停車,鍾男均未停車,分別有逆向、轉彎未使用方向燈等違規,雖相隔時間不久,社會一般第三者依自然觀察,可明確區隔數個行為,且危害不同用路人安全,自應分別處罰。

此外,鍾男因拒絕酒測的處罰,與酒後騎車經警報請檢察官核發強制鑑驗許可書,而接受抽血檢測酒精濃度,測得結果酒駕超標所犯公共危險罪,所受處罰不同,違規態樣迥異,違背法律規定也不相同,保護法益有別,不適用行政罰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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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賭性堅強!!
前面7張罰單,
賭的是警察追不到我.
第8張賭的是不讓警察知道我到底喝多少酒?
告上法院以後,
賭的是撤銷全部罰單!!!
2020-12-29 10:59 發佈
修法了,

廢除檢舉並沒有修法喔,

但是拒檢逃逸或是衝撞警察,

已經修法要罰20萬喔,

何時實施等公布。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現在警察都有在錄影,一般民眾也可錄影
即使警察當下追不到,事後也是罰單寄過去
但好像還是多人不知道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拒檢逃逸或是衝撞警察,

已經修法要罰20萬喔,

又是只罰錢,

有錢人又可以無法無天了!

拒檢怎麼不是用妨礙公務法辦呢?
advantage wrote:
又是只罰錢,有錢人又(恕刪)


有錢人最怕浪費時間了,先關幾天好了

不過這樣又有個問題,變成無業無產無敵了,直接不怕關

無限期支持酒駕如危害到別人一律鞭刑,我想一下全力的就夠了,且開放現場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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