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門Coupe?
leoliou wrote:
那這幾輛該不該比照辦理?
這種展場用途、婚喪喜慶、宗教法事要占用人行道或道路是需要去當地警察局"報備"核准的...
沒有事前報備,只要有人檢舉或巡邏時看到,警察就會來抄單開罰並且馬上要求清場...其實跟抓違規攤販是一樣的罰則。
b716147 wrote:
笨死了 拿毛巾擋就好
拆車牌被抓了吧
你最聰明啦...
現在路上一堆正義的檢舉達人,巡邏時看到只要用腳踢掉毛巾拍照上傳就檢舉完事。
即使不是檢舉達人,難道警察巡邏看到,只是因為一塊毛巾擋住車牌就pass??
到底是誰苯死了??




違停就是違停,做甚麼事都無法改變違停事實,多做事只是罰更重,現場警察處理算是nice了,狠一點的直接叫拖吊車拖吊,這時車主就不是繳繳罰金就了事,還要回監理所重新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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