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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被車門擊落後的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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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的留言,小弟收穫良多。
有一些大大說上班證明,家父是做早市市集的,
並沒有能夠提供上班的證明,至於為什麼不去醫院多看病,
車禍第一天是有去大醫院檢查的,但後續家父覺得不需要多浪費錢,
老年人既有的觀念很難改去,但我心中有個底了,感謝大家熱情回復 謝謝



兩個禮拜前,父親騎機車在路上被路邊停車的駕駛,
突然打開車門擊落,因為父親有稍微閃躲,所以是沿著車長的垂直方向滑出去,
很幸好沒有遇到其他的車子,手腳均有一片擦傷(瘀青),
現在問題來了,警察到場當然就是說開車(肇事方)全責,
對方也很有禮貌說他會負責,我爸也很體諒對方去一次醫院療傷(400元)後,
都自己在家敷藥,想說不要造成人家太大困擾,那幾天就在家休息。

然後今天對方打電話來告知說準備要調解,要簽和解書。
他說機車部分盡量修保險會陪,然後我爸告訴他傳統上可能請他包個小紅包,
對方直接說他只會賠償醫療費400元,其實聽起來很火大,
父親沒再計較對方倒是計較一堆,但我爸媽認為就算了沒關係,他們也不敢再要。

我是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這種情況在調解的時候,
我們是否有什麼可以跟對方申請的呢?

在合理情況下,感謝各位大大
2020-12-11 23: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賠償事宜 車門
seeann wrote:
兩個禮拜前,父親騎機(恕刪)

對方是刑事的過失傷害,如果是執行業務,就是業務過失傷害。
請你先準備事故三聯單、初判表、驗傷單、修車單據、個人損失(含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等等)。

我看到賠償那幾百元實在是無言!
調解時請不要簽訂與給予任何承諾協定。
如果初次談判不滿意,就直接提告,後續在由法院協調或起訴,對方可能會有刑事犯罪紀錄,這點要先跟對方講清楚。

對方這種行為實在不可原諒,如果初次談判就合你意,請要求下次至公正第三方簽訂和解,和解書上面要註明什麼就請做點功課。

對方如果談妥後反悔或是討價還價,不要客氣的就提告,再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seeann wrote:
兩個禮拜前,父親騎機(恕刪)


這種就不需調解,直上法院

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ryan00014875 wrote:
這種就不需調解,直上(恕刪)


同意

另外 也不用管對方道不道歉

原文中寫道『對方也很有禮貌說他會負責,我爸也很體諒對方去一次醫院療傷(400元)後,
都自己在家敷藥,想說不要造成人家太大困擾,那幾天就在家休息。』

看吧!人善被人欺 道歉這種虛無飄渺的事 根本不實際 拿來騙人還差不多
還沒到警局填寫和解單之前,
1.請機車行開立維修估價單,金額
2.請醫院驗傷,開立證明. 不過沒有看診付費收據 較麻煩
醫藥費+精神賠償 自己拿捏.

求償金額待雙方都沒意見,電話討論, 才約時間到警局簽名寫和解單.
談不攏就準備提告吧
seeann wrote:
兩個禮拜前,父親騎機(恕刪)


這種就直接要3萬吧!

開車門不回頭看的,不用跟他客氣,不給就告刑事。
對方全責就不用客氣了

醫藥費+修車費+精神撫卹金

回診坐計程車來回收據

無法工作損失

不可原諒,要給對方一個教訓,才有警惕效果
seeann wrote:
兩個禮拜前,父親騎機...(恕刪)

過失傷害低消1個月3W
看他要繳國庫還是包給你們
王簡莒 wrote:
對方是刑事的過失傷害,如果是執行業務,就是業務過失傷害。
請你先準備事故三聯單、初判表、驗傷單、修車單據、個人損失(含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等等)。

現在還有業務過失的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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