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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的留言,小弟收穫良多。
有一些大大說上班證明,家父是做早市市集的,
並沒有能夠提供上班的證明,至於為什麼不去醫院多看病,
車禍第一天是有去大醫院檢查的,但後續家父覺得不需要多浪費錢,
老年人既有的觀念很難改去,但我心中有個底了,感謝大家熱情回復 謝謝
兩個禮拜前,父親騎機車在路上被路邊停車的駕駛,
突然打開車門擊落,因為父親有稍微閃躲,所以是沿著車長的垂直方向滑出去,
很幸好沒有遇到其他的車子,手腳均有一片擦傷(瘀青),
現在問題來了,警察到場當然就是說開車(肇事方)全責,
對方也很有禮貌說他會負責,我爸也很體諒對方去一次醫院療傷(400元)後,
都自己在家敷藥,想說不要造成人家太大困擾,那幾天就在家休息。
然後今天對方打電話來告知說準備要調解,要簽和解書。
他說機車部分盡量修保險會陪,然後我爸告訴他傳統上可能請他包個小紅包,
對方直接說他只會賠償醫療費400元,其實聽起來很火大,
父親沒再計較對方倒是計較一堆,但我爸媽認為就算了沒關係,他們也不敢再要。
我是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這種情況在調解的時候,
我們是否有什麼可以跟對方申請的呢?
在合理情況下,感謝各位大大
ryan00014875 wrote:
這種就不需調解,直上(恕刪)
同意
另外 也不用管對方道不道歉
原文中寫道『對方也很有禮貌說他會負責,我爸也很體諒對方去一次醫院療傷(400元)後,
都自己在家敷藥,想說不要造成人家太大困擾,那幾天就在家休息。』
看吧!人善被人欺 道歉這種虛無飄渺的事 根本不實際 拿來騙人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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