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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險保障駕駛人

請問汽車保險如甲、乙、丙或者其他第三人責任險,當駕駛人非被保險者本人發生事故該怎麼理賠呢?或者該追加什麼保險項目才能理賠本人以外的駕駛人?謝謝!
2020-11-27 18:05 發佈
喜歡散步的柴犬 wrote:
請問汽車保險如甲、乙...(恕刪)

免追償
不過二等親都在保障範圍內 不用特別加保
喜歡散步的柴犬 wrote:
請問汽車保險如甲、乙...(恕刪)

4等親內都有理賠
其他人你就要保"免追償"才能保障到他
喜歡散步的柴犬 wrote:
請問汽車保險如甲、乙...(恕刪)

附加免追償即可
喜歡散步的柴犬 wrote:
請問汽車保險如甲、乙...(恕刪)

不是限定駕駛(保費較便宜),就不會管誰開的車。
感謝分享

最近剛好會遇到這個狀況

謝謝幾位大大的說明
了解,謝謝各位的熱心回覆
如以車體損失險而言:
1、血親四親等,姻親三親等使用被保險汽車,造成被保險車輛毀損,是在承保範圍裡,不會被追償。
2、如果超出血親四親等、姻親三親等以外的範圍,來使用被保險汽車,則就會在賠償完畢後,取得代位權向該駕駛追償。
3、所以,如果會有上述親等以外的人使用被保險汽車的話,建議加保一項免追償附加條款。

喜歡散步的柴犬 wrote:
請問汽車保險如甲、乙(恕刪)
布老師 wrote:
如以車體損失險而言:1(恕刪)


謝謝布老師
喜歡散步的柴犬 wrote:
請問汽車保險如甲、乙、丙或者其他第三人責任險,當駕駛人非被保險者本人發生事故該怎麼理賠呢?或者該追加什麼保險項目才能理賠本人以外的駕駛人?謝謝!


汽車保險對被保險人的定義通常是以下這樣:
本(汽車保險)保險所稱之「被保險人」,其意義包括列名被保險人及附加被保險人:
一、列名被保險人係指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被保險人,包括個人或團體。
二、附加被保險人係指下列之人:
(一) 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家長及家屬。
(二) 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之駕駛人或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三) 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

寫在保單上的人駕車當然賠
沒寫在保單上的人駕車,看附加被保險人有沒有包括
配偶、家長不用解釋,當然賠
家屬比較複雜,但通常住在一起的親戚就算都賠
請司機幫你開車或請人幫你送貨,發生事故也會賠
霸王條款在(三)這裡
只要車主同意的人開車發生事故都會賠

因此 基本上不需要保甚麼"免追償"
除非
你的車是公司名稱
而這台公司車經常是你家裡的其他人在使用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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