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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祥和社會,請支持道交條例7-1。

首先向宙先生請安。7-1沒有廢除請寬心。
許多人心中的『我以為』,其實在他人眼中並不這麼認為。
就好像兩造上法院訴訟,都以為會勝訴。
但法官判定的依據就是法典與判例。
誰勝誰敗依法即有定見。

我知道支持廢除7-1的人是為了那些極端的檢舉魔人而推案。
但是,事實上業管單位給了你們軟釘子碰。
政府知道“廢除”這種制度會有什麼後果,因此只給予限縮權力承諾。

我曾說過我也非聖人,也會違規吃罰單,但這給我警惕。
畢竟『錢』,說它是身外之物我說不出口。它就是我的生命!
為誰辛苦為誰忙?錢啊!

從前有看過隨意在路上併排或停在馬路上就下車的嗎?
有看過騎一整條人行道跟騎馬路一樣自在的嗎?
有看過紅燈後還有5台車闖紅燈的嗎?
有看過車停在斑馬線上去吃海產的嗎?
有看過人行道當作停車場的嗎?
現在,每個路口紅燈時都會有人紅燈右轉,沒有還會覺得奇怪。
高雄,特別來個高雄式轉彎,相當光榮!
高雄路人彬彬有禮,走在斑馬線還要汽車先過。
每個駕駛違規都是『我以為』不會影響到他人,『我以為』沒車通過....
太多太多了。

檢舉人不是全部都是檢舉魔人,我說的魔人,是挖洞給別人跳的那種人
我出門跑業務一趟的行車記錄器就可以檢舉50件以上違規,沒有特定路段地點與車輛。
純粹是大家太愛違規,都是滿腹的『我以為』造成。

請想想,在直行時遇到紅燈右轉汽機車,有沒有影響到你?
闖紅燈、併排停車與違規停車有沒有影響到你?
是你太善良還是不敢吭聲?

因此,『我以為』7-1沒有廢除之前,
請大家合理的檢舉交通違規,簡單的一段影片,讓政府重視交通安全這個議題。
大多數檢舉者不是構陷入罪,大家不要污名化這個制度。
2020-11-25 2: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社會 道交條例
王簡莒 wrote:
首先向宙先生請安。7(恕刪)


對牛談琴,只會拿幾百萬檢舉的個位數特例來說嘴

只會拿道路設計不良被開單,既然是道路設計不良應該每次經過必違規啊,怎麼收到罰單後就沒道路設計不良再次違規
你說從前沒有闖紅燈沒有紅燈右轉是說沒有檢舉制的時候嗎??難怪我就一直覺得你是反串
感謝您支持以前沒有檢舉制時的祥和社會
其實有沒有7-1,
只有法條內有沒白紙黑字說:民眾不能檢舉。
民眾還是可以提供違規影片檢舉呀。

依照我國的法律,沒有禁止就是合法。
把7-1整個刪除,民眾還是可以檢舉交通違規呀,
不懂法的才在那邊以為刪除此條民眾就不能檢舉。


還要立新的一條說民眾不能檢舉,才是真正不能檢舉。
笑死我了!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其實有沒有7-1,只(恕刪)


這就是一些違規魔人在網路上帶風向,
污名化正常的檢舉人,讓現在交通愈來愈亂。
渺小的希望喚起大家良知,
最起碼也要知道,違規不要影響到其他人,
被罰了就要心甘情願。
不要靠修條例來彌補不平的情緒。
天作孽與自作孽有讀書的應該分得清楚。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其實有沒有7-1,只(恕刪)

誰跟你說沒有7-1民眾還可以上傳影片檢舉的??
我快笑死
宙王 wrote:
誰跟你說沒有7-1民(恕刪)


沒有7-1精確的說不是“上傳”檢舉,是將影片提供給警方,
可以用光碟或是隨身碟!
這是我能證明的,請勿亂開槍。
只要有違規違法,民眾皆能據實告發。
原來是一個不懂法的法盲在那邊替違規者瞎忙。

看透你囉,心中無法說的都是屁。

法律法規保障合法用路權益,這一點那位法盲應該也不知道,
立法精神都不知道只想要爽違規,官員會不知道?笑死我了!

建築相關法規也沒有百紙黑字說民眾可以檢舉違建喔,
但是民眾人人都可以檢舉違建呀,
而且公務部門還會受理處理喔


笑死我了。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交通法規立法精神就是要保障守法用路人,

這些路政司的官員都知道,

這些官員怎可能聽一個愛違規的嘴就開始讓違規族群大泛濫?

我天天跟這些官員打交道,

公務員要應付無恥、又目中無法、且理由都是無腦虎爛的陳情者,
就是用我們已經著手在處理........來敷衍呀,笑死我了。
.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原來是一個不懂法的法(恕刪)

法規規定合法權益如沒有7-1民眾可上傳檢舉???不要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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