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台11線省道近年發生多起放養牛隻落跑到馬路上,造成交通及人命傷亡意外。有鑑於此,台東縣府制定自治條例,規定距離省道200公尺內不得飼養牛隻,並自29日起生效,違者最高罰款3萬元。 有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牛跑到路上? 光是懲罰不能解決啊! 應該從輔導與管制飼養農民下手,交通規則這麼多罰則誰怕了?牛會怕嗎? 官員有沒有問過牛的感受?牛同意嗎? 清淨山區要規定道路200公尺內不能養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