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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自從十幾年前開放民眾檢舉後,檢舉制已成為社會最大民怨如果抑制事故和傷亡有效或許可以容忍此制度存在!但很顯然目的沒達到卻造成一堆負面問題!
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相信很多人都被心理不正常的檢舉魔人檢舉過!請大家共同來連署就是幫助自己荷包不會減少!
前幾天看才幾百人這兩天馬上變2千多人!我們的每一票都很重要!請大家共同連署!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939b078-5dc2-43c9-b545-7ee228d81c4b
2020-11-02 19: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交通條例 社會
其實"適當"的檢舉制度原意是好的

可惜被魔人當作發洩情緒 報復社會 的一個管道, 被搞廢了
政府也拿來當作轉移 管理交通無能 設計道路不當 造成民怨的手段

只看到檢舉件數年年破新高
交通違規情況 毫無改善

的確可以先廢止這個被玩爛的惡法(奇怪 其他國家沒這法律不是也很好 還是台灣人就是"漸" 就是要互相吉來吉去)
政府出面為改善交通 做一點事
ace ventura wrote:
其實"適當"的檢舉制...(恕刪)
說的太好了!
宙王 wrote:
自從十幾年前開放民眾(恕刪)


原來附議的是這種的?

贊成廢除,警察執法設備儀器每年都要送標檢局檢驗合格才能使用,民眾檢舉的設備沒標檢局檢驗,怎麼能當成證據
宙王 wrote:
自從十幾年前開放民眾(恕刪)


每天開車、騎車要擔心受怕?
怕違規被檢舉就去座公車捷運不是更安全又環保、真搞笑的提議

就像是違法者若被警察抓包、就在哭爸說一堆五四三的理由、若是鄰居檢舉就跑去報復一樣。
宙王 wrote:
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

我投不支持一票,

您繼續。
最好廢一廢
廢完我一定停車道上不再找停車位了
傷錢傷時間
啥!停完別人不能過
甘我屁事

大家一起來沉淪
kentchan wrote:
最好廢一廢廢完我一定(恕刪)
以前沒檢舉也沒有像你說的這些事情比現在多!所以該檢討的是你自己
book110 wrote:
每天開車、騎車要擔心(恕刪)
如果是送貨的搭捷運送貨?
dylan_fjshih wrote:
快喔我也想學垃圾車駕(恕刪)
我只想問以前沒檢舉你有沒有亂停?還是你不知道以前沒檢舉?
你po的違規照不就是現在有檢舉時發生的違規?你是想證明檢舉浮濫一樣違停一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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