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只要是路口 有轉彎 就一定都要打方向燈 (五叉路若是蠻平均的 那就沒有直線)沒辦法 在台灣就是這樣 我問過員警 在一條機車只允許右轉的道路上 還需要打燈嗎?員警的回答就是要打 因為你可能也可以違規往前阿 (往前禁行一般機車)既然要把可能的違規納入想法 那腦洞的確是開大了 但也沒辦法所以乖乖打吧...------------------------------以下是我的個人想法------------------------------這個路口可以把它想像成這樣 如圖黑色就是無法通過 當它死路 剩下紅藍兩條 藍要打燈沒爭議這個紅呢 就很難說了 Y字路口不見得都要打喔 要看當地地形以及路名等等否則不太直線的道路 旁邊有叉路口 你不就沿路打左轉燈? (後車搞不好檢舉你亂打燈...)我是覺得...此路口從重慶路過了路口走到下一段重慶路 不需要打燈 也沒此必要性一來他偏直線 二來同路名 路口前沒轉彎標誌但台灣你知道的 魔人魔警的戒嚴時代呢XD
道路規劃,在現實考量下,很難有完全筆直的,某一區段是有可能。直行車,不等於直直走的車。順著彎道行駛,也不是甚麼轉向車或轉彎車。CIADA wrote:被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請問這種路口要打方向燈嗎? 你應該是,道處第42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為什麼要打方向燈?查道處第48條,及相關的道安第89條、第91條、第97條、第101條、第102條、第109條,沒有一項是你這種情況需要打方向燈的,你由重慶路過館前東路,續行,重慶路。無轉向其他道路,無變換車道,為什麼要打方向燈?這是一張不適當的罰單。申訴後能不能撤銷不曉得,但走上法院的話,怎麼看,依據處罰條例及道安規則,這張罰單都是無效的。
最近好像檢舉不打方向燈的案件越來越多版上很多都是在討論不打方向燈被檢舉的案例這種叉路口我都會習慣打方向燈~但我也不是因為規定要打是因為防禦駕駛的觀念,都會習慣打方向燈怕有不耐煩的駕駛人從內側車道給我直接跨車道右轉撞到我所以我會打燈是告訴後面的車,我要往左走你要超車請往右邊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