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價單是否照單全收?

各位版大好,小妹我於日前與人發生機車擦撞,雙方皆有受傷及車損【同為機車】,目前肇責原因尚未出爐,由於我方未保機車的車體險與第三責任險,理所當然應支付對方車損的修車費用,這點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但看了對方估價單後心裡有小疑問想請教板上的大家~
對方機車當時是向右倒,但估價單上卻是左右車邊飾條跟左右手拉桿都報維修,想請問是否合理?我是否都要付全額呢?
2020-10-30 16: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估價
阿豬媽 wrote:
各位版大好,小妹我於(恕刪)

你可以1毛都不給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就只能請法官幫你們決定
在還沒有肇責原因尚未出爐前,如何認定是你的問題?
那為何要先幫對方修??

對方是否也沒有保機車的車體險與第三責任險??
阿豬媽 wrote:
各位版大好,小妹我於(恕刪)


有疑問~可以直接跟對方說~
跟該事故無關的車損~當然不付~
leoliou wrote:
你可以1毛都不給雙方...(恕刪)


了解,等待肇事比例出爐再來與對方商討賠償事宜~感謝您
健康最美 wrote:
在還沒有肇責原因尚未...(恕刪)
因為我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理因我錯比較多,只是收到對方估價單時有嚇一跳,所以才想問一下,是否要照單全收~
fsvbzq wrote:
有疑問~可以直接跟對...(恕刪)


對方目前都請家人出面,態度強硬~還沒直接與當事者商討,目前就只能先等初判結果,因為本身自己未保車體險與第三責任險,所以車損部分我得自己出面【無保險人員】跟對方協商~
對方一句話,我要恢復原狀
基本上你都要照單全收了
不然你要怎麼反駁呢?

還有記得你車子先不要修理
對方如果有保險的話,對方的理賠人員會先看你的車子
看完才能修
不然你修完了,他理賠人員去看車,結果車子已經修理好了...

還有保險記得
強制+第三+超額 一定要保
你看,那時候如果你有保,理賠人員就幫你用處理好了


我當時車禍到完成理賠2個禮拜
愛戀旋律 wrote:
對方一句話,我要恢復原狀
基本上你都要照單全收了

恢復原狀不代表就要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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